我国诉讼原则是原告就被告,需在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否则会被驳回。但以下民事诉讼,原告住所地管辖: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的身份关系诉讼,对下落不明或失踪人的身份关系诉讼。
法律分析
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起诉。
否则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你的起诉。
但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拓展延伸
原告是否有权选择诉讼地点?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一定范围内有权选择诉讼地点。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将案件提交到其所在地的进行诉讼。这是为了方便原告参与诉讼、提供证据和出庭等。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原告的选择权,例如合同中约定了专属管辖或者特定的法律规定了诉讼地点。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原告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选择诉讼地点。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诉讼原则,原告需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提起诉讼,否则将驳回起诉。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我国居住或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可选择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一定范围内有权选择诉讼地点,但也需遵守合同约定或特定法律规定。建议原告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