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提起诉讼。
1.起诉外地人能不能在当地起诉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要看是怎样的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要在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是侵权行为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人民都有管辖权。
3.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一、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因不了解证据的价值未取得。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二、二审终审制对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进行申诉,或者是向上一级申请再审。
1.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申诉请求向抗诉。
2.《民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