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出的犯罪怎么判刑的问题。“判刑”不是一个规范的名称,它实际上包含了定罪和处刑两个方面的内容。那么,刑事犯罪一般怎么判刑呢?首先,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都必须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其次,判处刑罚必须遵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通俗地说,就是重罪重判,轻重轻判,无罪不判。因此,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第三,判处刑罚应当依法进行,不得随意,更不得恣意。因此:1、具有法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不得高于或低于法定刑。2、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多个法定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3、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一般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4、具有法定的“应当”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必须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刑事犯罪怎样判刑的规定还有很多,由于篇幅关系,今天就介绍到这里。
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量刑规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