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20 01:27:20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律师解答。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导读律师解答。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解答: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律师解答。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