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以到成都市中心办理。 2也可以直接在户口所在地中心办理,未成立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