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租房合同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租房合同并不需要公证。但是签订了租房合同,出租人应当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租房合同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租房合同并不需要公证。但是签订了租房合同,出租人应当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