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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与保障人的身份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3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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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与保障人的身份

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群众性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展览等。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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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群众性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展览等。法律分析;


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群众性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展览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民法典》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为下列两类人:第一,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公共场所包括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也包括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例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机场、码头、公园、餐厅等。第二,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参加人数较多的活动,如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拓展延伸

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与保障人的身份验证

在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方面,首先需要明确保障的对象和范围。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涉及个人、组织或国家对他人或特定群体的保护责任。在这一过程中,保障人的身份验证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保障措施仅针对合法的受益人。身份验证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身份证件核实、生物识别技术等。这有助于防止滥用保障措施、减少欺诈行为,并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因此,明确定义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并进行身份验证,是确保保障措施有效、公正和可持续的重要步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规定,对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而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界定安全保障义务时,需要明确保障的对象和范围,并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这样的明确定义和身份验证是确保保障措施可持续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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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与保障人的身份

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管理人和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公共场所包括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群众性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展览等。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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