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