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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第三方劳动合同签约后,离职时由谁开具离职证明?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09 20:30:28
文档

公司与第三方劳动合同签约后,离职时由谁开具离职证明?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用工单位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订立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的原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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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务派遣合同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用工单位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订立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的原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用工单位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订立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的原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拓展延伸

离职证明的开具责任方及相关权益保障

离职证明的开具责任方通常由雇主或公司承担。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当开具离职证明,证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职位、工资等相关信息。离职证明对于员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能力的重要文件,对于找工作、申请社会保障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雇主在开具离职证明时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证明内容真实准确。如果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或提供虚明,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雇主有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具离职证明,保障员工的相关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并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同时,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雇主有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开具离职证明,维护员工的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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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第三方劳动合同签约后,离职时由谁开具离职证明?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用工单位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订立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的原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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