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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费上缴比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3 04: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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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费上缴比例

一、工会经费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2、行政拨交比例: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3、上缴比例: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的补助。5、其它收入。《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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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工会经费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2、行政拨交比例: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3、上缴比例: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的补助。5、其它收入。《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经费缴纳比例

1、个人缴纳比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2、行政拨交比例: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3、上缴比例: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的补助;

5、其它收入.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经费账户。

二、工会经费零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会经费零申报”的解答如下:

目前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征。根据应付工资申报。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具体标准

一般企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工资没有扣除标准了,直接按实际发生的扣除。其中职工教育经费如果当年发生不足扣除比例的,可结转下年继续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经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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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费上缴比例

一、工会经费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2、行政拨交比例: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3、上缴比例: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按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按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一般工会经费返回企业基层工会的比例为60%。《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的补助。5、其它收入。《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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