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地点该怎么确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3 05:34:14
文档

起诉离婚地点该怎么确定

当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地点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推荐度:
导读当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地点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当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地点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属于以上情形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文档

起诉离婚地点该怎么确定

当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地点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