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签字与公章的效力问题。劳动者需注意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工作条件和报酬等内容,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局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签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
“只是双方签字,没有盖章,算有效合同吗?
(1)合同肯定有效,但如果对方是企业,合同的效力范围可能会有争议。
(2)如果既有对方代表签字、又有公章的,合同就当然是你与对方单位之间的合同,一旦将来对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你可以向对方单位主张权利。如果合同是对方法人代表签字:虽然没有公章,也可以视为是对方单位的合同,你将来也可以向对方单位主张权利。
但如果只是对方一般代理人的签字、没有单位公章的:
在你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是你与单位之间的合同时,可能视为你与签字人个人之间的合同,将来你只能向其个人主张权利。实践中,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这样更加有利于维护劳动者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中必备内容包括劳动条件、工作内容、报酬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一份副本,以确保自身权益。试用期内也应签订合同,避免用人单位逃避责任。签字合同虽然有效,但最好有单位公章以确保合同效力。劳动者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时间、休假等,以维护自身权益。签订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