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的,具体管辖具体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管辖。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起诉离婚。
一、离婚对方律师打电话给我怎么办
通常夫妻双方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完成离婚,无法就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合意的,就要通过下列的条件选择进行起诉离婚。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管辖。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管辖。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管辖。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管辖。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管辖。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管辖。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起诉离婚。
二、我国对涉外婚姻处理的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