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3 02:52:08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
法律分析: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发生名称的变更或者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人民在起诉阶段已经发现的,应当向原告释明要求其主动变更,重新提交起诉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可以由人民直接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导读法律分析: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发生名称的变更或者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人民在起诉阶段已经发现的,应当向原告释明要求其主动变更,重新提交起诉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可以由人民直接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发生名称的变更或者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人民在起诉阶段已经发现的,应当向原告释明要求其主动变更,重新提交起诉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可以由人民直接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
法律分析: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发生名称的变更或者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人民在起诉阶段已经发现的,应当向原告释明要求其主动变更,重新提交起诉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可以由人民直接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