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死亡的合同可以终止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3 03:28:11
文档

死亡的合同可以终止吗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不允许终止的。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一、解除合同手续常见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二、生前签的合同如何处理。
推荐度:
导读当事人死亡合同是不允许终止的。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一、解除合同手续常见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二、生前签的合同如何处理。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不允许终止的。

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

一、解除合同手续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

二、生前签的合同如何处理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1、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2、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人死了,生前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了,如果继承人需要履行,应当进行变更主体;如果不进行变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了。

三、合同到期了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用再继续履行,这并不等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可混淆。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文档

死亡的合同可以终止吗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不允许终止的。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一、解除合同手续常见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二、生前签的合同如何处理。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