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有效。
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可签订适应其年龄和智力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未成年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原则上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知道对方是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是什么?
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是指在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采取的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和特殊规定。未成年人在签订合同时,如果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同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如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参与合同的签订,或者要求合同内容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和身心健康发展等。这些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的设立旨在平衡未成年人的自主权利和保护其利益的需要。
结语
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只要合同没有其他瑕疵,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对于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否则无效。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需获得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为有效。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保护措施旨在平衡其自主权利和保护其权益,确保合同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签订的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实意思,不存在胁迫、欺诈等事由;
其次,除了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最后,原则上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曾用名有没有法律效应
如果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话,这个曾用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可以证明身份。
需要说明的是,曾用名在过去使用时对当时发生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当用现用名替换曾用名以后自然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行为就应该使用现用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