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不同地点盗窃怎么管辖
盗窃案件管辖权以犯罪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来划分。重大案件由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立案管辖通常与审判管辖相对应,一般案件由哪个审判就由哪个相对应的侦查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但有些情况下,犯罪即使不在本级的管辖范围内,侦查机关也可以立案。在立案权上,侦查机关没有太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