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人民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诉的已生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人民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规定,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
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第七条
对人民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诉的已生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人民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