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哺乳期内子女归母方抚养,除非母方有不宜抚养的情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亲生父母需承担抚养义务。若一方后婚,他人愿意承担抚养费用,可减少另一方的义务,但不能不尽抚养义务。超生宝宝上户口需办理超生社会抚育费手续,具体费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而定,特殊困难户可分期分批交纳。
法律分析
起诉,也可以让派出所给出面协调。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对于刘女士的情况,如果其没有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是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怎么确定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往往是其父母不负责任的结果,但是孩子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仍然是由亲生父母尽抚养义务。
孩子跟随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超生宝宝怎么上户口
1、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
2、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3、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抚养。对于非婚生子女,他们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亲生父母有责任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孩子跟随的一方后来与他人结婚,如对方愿意承担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不能不履行抚养义务。对于超生宝宝的户口登记,超生户需前往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并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如有特殊困难,可以分期分批交纳,并持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