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男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一、分居不离婚拖着怎么办
分居不离婚拖着可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男女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人民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第一次起诉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判决后6个月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根据情况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我老公有暴力倾向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老公有暴力倾向,女方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提交对方有暴力倾向以及自身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