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的分类都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5 10:58:14
房产证加名的分类都有哪些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导读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
(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
(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加名的分类都有哪些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