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地运用手机信息作为证据?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5 10:28:24
文档

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地运用手机信息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手机信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需满足合法获取、完整性和真实性。手机信息需经过法律途径获取,如律师介入、调取等。同时,手机信息需保证完整性,不能删除或删除部分信息以歪曲。最后,手机信息也需真实可信,例如需要证实对方不忠,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收集的,可以向机关、司法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有关单位请求提供;请求提供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手机信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需满足合法获取、完整性和真实性。手机信息需经过法律途径获取,如律师介入、调取等。同时,手机信息需保证完整性,不能删除或删除部分信息以歪曲。最后,手机信息也需真实可信,例如需要证实对方不忠,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收集的,可以向机关、司法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有关单位请求提供;请求提供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手机信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需满足合法获取、完整性和真实性。手机信息需经过法律途径获取,如律师介入、调取等。同时,手机信息需保证完整性,不能删除或删除部分信息以歪曲。最后,手机信息也需真实可信,例如需要证实对方不忠,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收集的,可以向机关、司法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有关单位请求提供;请求提供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互联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利用互联息网络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他人名誉权等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档

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地运用手机信息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手机信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需满足合法获取、完整性和真实性。手机信息需经过法律途径获取,如律师介入、调取等。同时,手机信息需保证完整性,不能删除或删除部分信息以歪曲。最后,手机信息也需真实可信,例如需要证实对方不忠,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需要收集的,可以向机关、司法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有关单位请求提供;请求提供的有关单位应当提供。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