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后的产权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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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5-15 11:05:21
房产证加名字后的产权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证加名字后的产权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