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旧房改造补偿的主旨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临时安置以及生产经营损失三种情况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周转补偿和奖励补偿。不同地区补贴金额有所差异,一级危房补贴最高,贫困户和普通户的补贴较低。补偿标准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确定,并要求拆迁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分析
1、一般来说,赔偿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
2、城市旧房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备案,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对于补贴金额,不同地区的价格略有不同。大致如下:
1、户:一级危房2万元;二级危房5000元;三级危房3000元;
2、低收入家庭:一类危房平均补贴2万元;二类危房平均补贴3000元;三类危房平均补贴2000元;
3、贫困户:一级危房1万元,二级危房3000元,三级危房2000元;
4、普通户:一级危房平均补贴5000元;二级危房平均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平均补贴2000元。
结语
综上所述,一般的赔偿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城市旧房改造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费用、周转补偿和奖励补偿费用。补贴金额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户型有所差异。请注意,各项补偿标准应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确定,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