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进行体检和检查,并要求被拘留人携带生活必需品。拘留决定机关发现被拘留人身体异常时,需出具相关说明。被拘留人需要自行支付体检费用。
法律分析
需要体检。行政拘留被拘留人时按规定要进行体检。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一般包括: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的检查。并且,行政拘留的体检费是要自己出的。
总的来说,拘留所对被拘留人进行拘留时,应当对其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人身应当符合拘留条件,人身条件不允许的,不能执行拘留,同时只能携带生活必需品,对于非生活必需品,被拘留人不得携带,如果有违禁品的,还应当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行政拘留期间的健康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行政拘留期间的健康检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被拘留人员在入所时会接受身体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血压等基本指标的检测。其次,根据需要,可能会进行血液、尿液等常规化验,以及X光、B超等特殊检查。接着,被拘留人员会被安排进行心理评估,以了解其心理状况。此外,定期的健康检查也会进行,包括体重测量、视力听力测试等。最后,根据检查结果,医务人员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物治疗。总之,行政拘留期间的健康检查流程是为了确保被拘留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结语
行政拘留期间的健康检查流程是确保被拘留人员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重要环节。被拘留人员入所时会接受身体检查,包括基本指标的测量和常规化验。此外,特殊检查和心理评估也可能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包括体重、视力听力等测试。医务人员将根据检查结果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药物治疗。行政拘留期间的健康检查流程旨在保障被拘留人员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