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主体要件,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客观要件,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4、主观要件,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在主观为故意。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