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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02 0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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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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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应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为宜:(1)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日从该日起算。(2)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起算。(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一、工程质保期与缺陷责任期

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二、保修期限不同。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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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根据以上的规定可知:1、在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保修期和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一致。2、如工程不能正常验收,则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起算即可,但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法律并无明文规定。(3)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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