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