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析:
明确警辅人员的配置和职责权限。宏观方面,从辖区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要素出发,根据治安复杂状况,测算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警务辅助力量总配置水平。微观方面,从有效工作时间分析入手,分析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负荷和工作强度,综合测量各岗位责任大小、工作时间、环境和压力等情况,最终为辅警配置提供客观准确的决策、参考依据。同时,由于警辅人员不具备人民、公务员身份,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和管理,要按照职责权限,结合实际,明确辅警人员在执法执勤、行政事务、辅助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职责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机关的人民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 机关的人民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