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多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其中江苏省实行了全覆盖的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补贴,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此外,江苏还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和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特困对象提供补贴。江苏省老龄化比例位居全国之首。
法律分析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山西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江苏、天津、山西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
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
江苏80周岁以上城乡老人享受高龄补贴
江苏老人很幸福,获得感最强。因为在江苏,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已全覆盖,全省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不分城乡全部享受高龄补贴。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在实行尊老金制度的基础上,江苏还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和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100元和60元以上补贴。采用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城乡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江苏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去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2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万,占户籍人口的14.45%,老龄化比例位于全国各省之首。
江苏省将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结语
江苏省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方面的相对全面,特别是对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了相应的关怀和支持。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获得300元的尊老金。此外,还通过发放服务券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养老机构入住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无偿或低收费供养和护理服务。江苏省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地方各级采取购买服务,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对其中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给予适当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