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哪一个部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20 03:47:17
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哪一个部门?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导读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法律分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药品广告审批机关是哪一个部门?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