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 诉讼时效 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 ,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抗辩是在答辩状表述的,在答辩状中可以这样写:
事实:本案被答辩人对此所主张的权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抗辩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吗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法条没有对诉讼时效的提出方式作规定,因此,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提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二、十五日诉讼时效是指工作吗
人民应当自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这十五日包括工作日。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