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应诉答辩时需提交答辩状、证据、被告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法律分析
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拓展延伸
被告应诉时的必备材料清单
被告在应诉时需要准备的必备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2.被告与原告之间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3.相关证据材料,如相关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等;4.被告的财务状况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税务文件等;5.律师代理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证明文件;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证据等。被告应按照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准备并提交上述材料,以保证应诉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为自己的辩护提供充分的依据。
结语
被告在应诉时需要准备的必备材料清单包括答辩状、证据、被告主体资格资料和委托律师代理授权委托书等。被告应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地准备并提交上述材料,以保证应诉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为自己的辩护提供充分的依据。在提交材料时,被告需确保答辩状中记明个人或组织的相关信息,并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必要文件。同时,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应诉,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告应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一百零九条 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报备案;地方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变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