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遗弃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行为主体。遗弃武器装备罪适用于中国人民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等人员,必须具有武器装备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身份,并具有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且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必须具有严重危害性。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法律分析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等人员;
2. 这些人员必须具有武器装备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身份;
3. 他们必须具有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4. 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必须具有严重危害性,否则不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
2、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什么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行为主体为军人,包括中国人民、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人民现役军官包括哪些部门
现役军人指的是在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服役的、具有军(警)籍和军(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及其文职干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由现役士兵(现役义务兵和现役士官)和现役军官组成。
军事院校(不是所有的军校)的在校学员也带有军籍,也是现役军人(按义务兵待遇),在校读书的时间算入军龄。
拓展延伸
破坏军婚罪的法律构成要件是什么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或人民武装服役的人,不包括转业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人民,以及在军事部门、人民武装中工作但没有军籍的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所谓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
结语
军人违反职责罪和遗弃武器装备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前者行为主体为军人,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预备役人员,后者行为主体也为军人,但要求具有军籍和,并且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具有严重危害性。在主观方面,前者是故意,后者同样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在客观方面,前者表现为违抗命令,后者表现为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条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