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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船税要申报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5-20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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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船税要申报吗

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一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国家为了方便纳税人交税,节约交税时间和成本,规定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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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一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国家为了方便纳税人交税,节约交税时间和成本,规定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一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国家为了方便纳税人交税,节约交税时间和成本,规定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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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一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国家为了方便纳税人交税,节约交税时间和成本,规定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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