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受理条件。医疗事故鉴定需由医学会组织进行,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委托。鉴定程序包括陈述、提问、讨论和形成鉴定结论等。不受理鉴定申请的情况包括直接向医学会提出申请、已有受理的机构、已达成协议或判决、已提起民事诉讼、非法行医及其他规定情形。医患双方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未如实提供材料需承担责任。材料需在5日内提交。
法律分析
一、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二、哪些情况下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患双方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医疗机构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没有依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规定是5日之内必须提交材料。
结语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包括报告、委托鉴定、陈述、讨论和形成鉴定结论等环节。医学会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成员将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讨论,最终形成鉴定结论。不过,某些情况下,医学会可能不受理鉴定申请,如当事人直接提出申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已经受理的、已经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已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医患双方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若未如实提供材料,将承担相应责任。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