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合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办理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合并程序包括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合并所需资料包括合并协议、报纸公告样张、合并决议或决定,以及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或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分析
一、公司合并需办理何种登记
公司合并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性质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中国《公司法》第109条规定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并的程序是:
1.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
(一)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合并需要哪些资料
1.因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公司,除按照本规范提交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3)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
2.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结语
公司合并的登记程序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的程序是: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合并所需的资料包括合并协议、报纸公告样张、合并决议或决定的公司文件,以及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根据《公司法》,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的形式,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则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第六十七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三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