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跟随父母自由决定,迁移户口需要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迁入时需申报迁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迁往城市需提供相关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机关批准。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孩子判给女方户口还能随男方迁,孩子户口跟随哪一方由孩子的父母双方自由决定。孩子迁走户口的,要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由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孩子的户口判给了女方,是否可以随父亲迁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判给了女方,通常情况下,孩子需要随女方迁回来。户口是一个重要的身份证明,涉及到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益。然而,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和申请相关手续,让孩子随父亲迁回来并变更户口。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判决书等,并遵循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办理。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个案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孩子的户口跟随父母双方自由决定,可以随父亲迁移。但是,需要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同时,在迁入地,户主还需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此外,根据不同情况,如农村迁往城市或边防地区,还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和手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办理。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个案差异而有所不同,最好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