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法定条件包括:
1、立遗嘱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被欺诈和胁迫;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该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遗嘱的有效期限有多长
遗嘱的有效期限是永久的。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成立后,只要满足遗嘱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除非出现法定撤销或无效事由,遗嘱不会失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
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人的;
2、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的;
3、遗嘱处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
6、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7、遗嘱没有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