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委托律师代理纠纷案件和雇佣律师以公司员工身份做法务时需要签订的合同内容。在委托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代理的权限范围、案件的代理期限、代理的权限范围和其他费用的承担。而在以公司员工身份做法务时,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包含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律师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法律分析
与律师一般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应当写明纠纷案件名称,甲方委托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乙方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及乙方律师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二,案件的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或是包括二审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第三,代理的权限范围;
第四,其他费用的承担。
雇佣律师以公司员工身份做法务的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律师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拓展延伸
律师承办业务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律师承办业务需要签订的合同包括《律师服务合同》、《律师事务所与客户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其中,《律师服务合同》是律师与客户之间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的合同,是律师承办业务的基石。《律师事务所与客户服务收费标准》是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时向客户收取的费用标准,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则是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对律师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保险的合同。以上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规范律师承办业务,保障律师和客户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律师承办业务时需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雇佣律师以公司员工身份做法务时,则需签订劳动合同,包含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律师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两者的合同条款略有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