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士官,在都是班长或者业务骨干,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是按服役年限确定的,三级士官,说明他服役时间在9-12年之间,是老兵了,退役时,按,地方应安排事业或者企业单位工作。士官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还设有礼仪士兵,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编入预备役、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