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归母方,但有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上子女没有倾向性规定,考虑双方承受条件;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分析
(一)两周岁以下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离婚时没有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特别约定或夫妻离婚时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除外。换句话讲,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夫妻离婚时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种例外情况的,夫妻离婚时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方。
(二)两周岁以上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因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母方的依赖减少,因而我国法律对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做出倾向性规定,而是在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中,着重考虑离父方、母方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的承受条件和承受能力。
(三)十周岁以上子女尊重其的意愿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行为能力人,就有一定的判别意识,因此一般会理解孩子的意愿,作为判决结果的参考依据。
拓展延伸
如何发送判决书通知
在发送判决书通知时有多种方式。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邮寄,会将判决书以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另外,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通知,这样可以更快速地传达判决书的内容。此外,一些还提供在线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登录账户查看和下载判决书。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会确保通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结语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子女年龄的不同有不同的考虑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归属于母方,但在母方存在特殊状况时,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会归属于父方。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承受条件和承受能力。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通常会尊重他们的意愿,并将其作为判决结果的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第八十九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二百二十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