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和普通。
1、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和普通;
2、专用适用于正常的税率,普通可能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下的税率;
3、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并开具相应税率的,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4、一般纳税人资格基于年应征销售额,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设置账簿,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的征收方式:
1、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特定行业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简易税率计算税额,通常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3、查账征收:税务机关通过查账的方式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4、定额征收:适用于个别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行业特点预估固定税额进行征收;
5、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和税收法律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专用和普通的资格,其中专用适用于标准税率,普通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需按3%税率缴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同时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决于年销售额、固定经营场所及能力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