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伤属于轻伤二级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5 04:18:54
哪些伤属于轻伤二级
法律分析。以下伤情一般属于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其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导读法律分析。以下伤情一般属于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其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法律分析:
以下伤情一般属于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其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哪些伤属于轻伤二级
法律分析。以下伤情一般属于轻伤二级: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其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