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5 05:41:27
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在浙江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第十 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导读法律分析:在浙江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第十 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在浙江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第十 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浙江居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在浙江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第十 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