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到场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起诉离婚。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到庭的,可以对其缺席判决,但是被告缺席判决不会影响判离,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查证后确实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使被告没有到庭,也依旧会判决二人离婚。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的,不会直接缺席判决,会对被告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会对其进行拘传,然后在进行审理。
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到庭的,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而且需要向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然后会进行缺席判决,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二、收到起诉离婚传票不去应诉行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收到传票仍不到庭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原告不出庭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2、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二、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一般不会进行缺席判决,会对被告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还不出庭的,会对其进行拘传。被告方拘传到庭后会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2.如果被告方确实无法到庭,如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下落不明的;又或者被告方虽然没有到庭,但是依法向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则此时会进行缺席判决。对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三、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
(一)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可以缺席判决。
(三)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