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16 15:04:40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3、对债务人人身的。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进行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导读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3、对债务人人身的。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进行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3、对债务人人身的。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进行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破产申请受理对债务人有什么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3、对债务人人身的。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进行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