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分类有地方担保债务、担保外债、地方金融机构坏账、社保资金缺口等。债务是指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地方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要统计本级可偿债财力、可变现资产等情况,并测算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债务率。凡债务率超过预警线的地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清理统计结果签字确认。财政部门负责人对本级存量债务甄别结果签字确认。主要负责人按财政管理级次对本地区清理甄别结果及各项统计情况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