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中约定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条款是无效的,而且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
凡是加班者,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加班费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