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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的房东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3-20 2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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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的房东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迟延交付房租,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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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迟延交付房租,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迟延交付房租,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

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三、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出售、转让、转租,以租赁设备设定担保或投资入股,将侵害出租人的所有权,此时,应该允许出租人解除合同。四、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破产,一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应享有解除权,收回租赁物。五、当出租人违反其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时,承租人可以向其请求修理、退换等,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则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三、出租房产权人有维修义务吗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可以是由承租人提出的,也可以是出租人主动作出的。承租人提出维修要求的一般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朗间,租赁物出现问题,需要修理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修理的要求,催告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对租赁物进行维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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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房的房东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迟延交付房租,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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